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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   来源: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了四川巴蜀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工程企业并给予相关处罚。原因在于这5家建设工程企业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3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指出要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发布还未“满月”,就有企业被通报批评,可见告知承诺等改革措施的推行确实任重道远。


       众所周知,质量为本、诚信为根,这是任何企业都绕不过的市场法则。企业没有了诚信,便如同无本之木,无法在市场中立足。专家表示,只有加强诚信建设,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整体实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建筑市场其他各主体之间的交易风险降低,从而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构建完善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筑业由粗放型发展向精细化发展转型成果显著,其重要表现之一便是诚信体系的逐步完善。多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步伐一直在向前迈进。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快部署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同年7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对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诚信建设顶层设计的完成。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从行业改革顶层设计角度要求“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同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更是为建设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提供了具体性、方向性指导。2018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详细注明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行为目录和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行为目录,对建筑市场监管越来越严格、规范。可以说,未来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将会成为常态,信用价值将会愈加凸显。


       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服务的重要途径,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在诚信体系的日趋完善下,业内人士的真切感受是:建筑市场越来越开放、规范,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降低,行业现代化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诚信在建筑业发展中的作用将不断放大,建筑市场环境逐步向好。这无疑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回顾近年来整体市场的变化可以发现,无论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还是出台的各项举措,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并取得重要进展。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安徽、海南、贵州、重庆、福建等省(市)建立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有些地区还将建筑业企业的诚信记录引入招投标机制。也就是说,在以后的招投标中,不仅有“商务标”和“技术标”,还新增了“信用标”。这就意味着建筑业企业如果出现一次违法违规现象,将可能带来多次投标受限的情况。


      在建筑市场法制逐渐健全以及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扶持”之下,企业失信、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事件逐渐减少,建筑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正逐步形成。这正是国家多年来积极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结出的硕果,更是建筑同仁对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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