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信息协会(社团代码:51100000500016041H)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成立,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国家一级社团。
本会是由文化艺术科研单位、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单位、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单位、文化艺术信息产业单位、文化艺术产品创作生产展览展单位、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文化艺术信息传播交流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协会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倡导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扶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国内外文化信息交流,传播文化产业发展经验,展示文化艺术与科技经济发展成果,创建文化大数据信息库,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与支持文化艺术事业建设,推动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让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经费、场地等必要条件。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和信息传播活动;
(二)组织专家开展学术研讨与普及文化艺术鉴赏知识活动,促进文化艺术健康发展;
(三)拓宽信息资源渠道,创建文化大数据信息库,为社会提供文化艺术生产服务;
(四)组织文化艺术专业培训与测评工作,提高文化艺术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
(五)举办文化信息发布会、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产品交流会;
(六)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会刊和文化科技人才与成果方面的出版物,办好协会网站,提供全方位的文化信息服务;
(七)开展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方面的工作;
(八)进行国际间的文化信息交流与艺术传播活动,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