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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措施逐步升级 你还“赖”吗?

发布时间:2018-12-04   |   来源:

       “为了要这10000元工资,我实在是吃尽了苦头,现在法院帮我要回来了,真的是太好了!”11月26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执行人朱某由衷的感慨道。说起来,这起执行案件的确是一波三折。

       2017年,朱某受马某雇佣为其提供劳务,马某因此欠付朱某工资10000元。后二人约定,马某于2018年6月1日前结清欠付朱某的工资。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马某并未主动支付该工资,朱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龙亭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载明马某于2018年8月25日前支付朱某劳务工资10000元。然而,马某并未按照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向朱某支付10000元工资。无奈之下,朱某向龙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上述法律文书送达后,被执行人马某向申请执行人牛某支付8000元工资,但并未按照要求进行财产申报。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马某名下银行账户内仅有数百元存款。近日,法院依法对马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月21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马某依法传唤到庭,询问其为何至今仍未履行剩余2000元的给付义务。在询问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态度极其蛮横,始终声称“因为没钱”。据此,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书并通知被执行人马某。被执行人马某收到执行拘留通知书后,立刻改口说今日可将剩余2000元工资履行完毕,并慌忙通知朋友将2000元现金送至法院。当天,龙亭区法院收到被执行人马某交来的剩余2000元案款。

       11月26日,申请执行人牛某来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拿到剩余2000元工资后,他喜笑颜开,对龙亭法院的执行法官一一表示感谢。该案至此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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