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被执行人李某急忙联系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称其支付宝账户被法院冻结了,里面的几万元无法使用,执行法官告诉李某,法院是有权冻结其支付宝账户的,并告知她应及时还款,否则法院将强制扣划。
2017年8月,李某因婚约彩礼纠纷被法院判决向张某偿还3万元,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拒绝履行义务,2018年7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而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告知被执行人李某,若再不履行义务,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2018年10月,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李某的支付宝账户里有5万余元,执行法官迅速将其支付宝账户冻结。李某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她认识到没法再躲避债务了,遂偿还了债务,案件也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