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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亮剑向“老赖”

发布时间:2019-12-11   |   来源:常熟日报

12月5日晚,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灯火通明,“天网行动之凛冬季”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正在进行。寒夜中,法院以执行会战向“老赖”亮剑,为申请执行人送去法治温暖,为文明社会奠定诚信基石。

18时20分,随着行动指挥官一声令下,11辆警车、48名干警兵分九路寻找15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本次行动邀请媒体见证,并通过官方微博等互联网平台进行现场图文直播。

本报记者跟随的执行组前往碧溪新区聚鑫苑执行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2011年5月,张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与陆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陆某倒地后受伤。后经交警大队调查分析后作出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全责,陆某无责。2013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张某赔偿陆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13549.14元,扣除张某已给付的36000元,余额77549.14元。然而,此后的六年中,张某以自己“没有赔偿能力”为由,始终推诿拒不履行。

漆黑的冬夜,执行组干警几经辗转来到张某的住处,不料张某不在家中。张某妻子称,自己对此案略有耳闻,但平时对张某的事不怎么多管,自己对赔偿事宜并不知情。在执行法官的要求下,张某妻子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对法院的来意,张某在电话中表示完全知晓,但依旧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自己在苏州,一时无法回家”。执行法官反复进行劝说教育,张某最终答应尽快回到常熟和申请人协商解决此事。

19时20分,执行局的羁押室里拘传了当晚首个“老赖”。原来,这是一起20多年前的运输纠纷案。1995年至1996年间,申请人朱某为被执行人金某承运货物,金某结欠朱某运输费6255元一直未付。在漫长的执行过程中,因金某无固定工作和日常生活来源,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朱某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没想到,一拖就是20多年。“那个时候这些钱可以造个平房了。”如今,朱某已是头发花白,年逾花甲。“我只是想讨个公道!”面对法院执行的震慑力,当晚,金某的儿子前来为母亲偿还了这笔20多年的欠款。

这边的“老赖”终于还债,另一间谈话室里的“老赖”家属丑态毕露。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丁某拒不支付孩子三年半的抚养费3万余元。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对其说理教育。没想到,丁某的父亲前来,满身酒气,对法官破口大骂,撒泼闹事。执行干警随即上前将其制服。后经协商,丁某的家人最终为其支付了28000余元的抚养费,双方达成和解。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一直持续到6日凌晨,执行法官们竭力与“老赖”沟通,督促他们尽快履行义务。截至发稿,共执结6件,到位标的13.66万元,依法搜查2次,扣押轿车1辆、电脑主机2台,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7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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