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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员工拿店铺抵押贷款 店主借款相助却遇“老赖”

发布时间:2019-11-27   |   来源:永嘉新闻网

       开了网店雇人打理,哪知整个店铺被用于抵押贷款,丽水龙泉人陈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好心帮忙解决就业问题,念及情谊借款相助,没想到竟遇到了个“老赖”。近日,永嘉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拒不执行判决案件,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网络购物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顺应时代所需,经营温州某鞋业公司的陈某在广州设立了“*鞋业天猫旗舰网店”。经营网店需要年轻人手,正逢朋友的弟弟沈某在寻找工作,陈某就放心大胆地将该网店交托沈某夫妇打理了。网店起步生意蒸蒸日上,陈某自是十分满意。

       然而,2016年初,因资金周转需要,陈某通过该旗舰网店抵押借款,却被银行告知该店已经抵押贷款。大吃一惊的陈某详细询问后方知,因生活花销大,工资入不敷出,经营网店的员工沈某私下以店铺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20万元。得知实情的陈某又急又怒,但基于与沈某姐夫是好朋友关系,考虑到沈某在岗期间也算勤恳努力,于是陈某好意借其18万元用于归还该笔银行贷款,并约定在半年如数归还,但到期后,沈某并未如约还款,并在经营中还欠下陈某19万余元货款。

       多次催讨无门,无奈之下,陈某及其公司将沈某夫妇告上法庭,一并讨要18万元借款以及19万余元的货款。

       欠债累累的沈某一走了之,杳无音讯。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永嘉法院分别判决沈某夫妇支付陈某18万元借款及利息,19.2469万元货款及利息。

       2017年4月,该两案相继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沈某仍然销声匿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既不申报相关财产状况,又不如实申报财产。2017年6月,沈某被抓获,面对执行人员,沈某一再哭穷,表示无力支付并拒绝还款。对其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然而,经办执行人员调取沈某在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该段执行期间支付宝记录,发现其支取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用于生活消费。鉴于沈某还款态度消极,执行人员果断启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打击程序,将其涉嫌构罪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展开侦查。

       2019年6月,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慑于追究刑事责任,沈某归还了欠款及货款共计人民币26万元,并取得了两当事人的谅解。

经审理,永嘉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结合已向申请人偿还债务,并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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