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对海淀区人民法院两起涉企业、涉民生的执行案件进行了全程直播。
上午9点半,海淀法院执行干警在预定地点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执行行动总指挥通过远程连线下达“开始行动”命令后,执行法官分别带领团队前往两案执行现场。在本次直播的第一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北京时代今典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调解协议、欠付申请人深圳某公司款项200万余元,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抵达时代金典公司后,执行法官孟凯锋就公司财产情况等向在场的公司总经理进行了询问。
根据搜查结果,执行法官决定“双管齐下”,以强制力保障和解协议:首先将现场搜查到的5951元现金当场发还申请人,对其拥有的世纪美映公司80.5%的股权进行了冻结,查封了其拥有的9件商标、3件专利和33件著作权。孟凯锋说:“你们公司的商标、专利、著作权,这三个我们法院已经查封了。查封之后不允许有转移,也不允许有任何权利负担。”
海淀法院法官李东方介绍,尽管和房产、车辆等财产形式有所区别,但商标、专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具有独占性和可转让性,因此也具有财产价值。“根据法律规定,执行阶段如果被证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当然也包括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变现跟传统财产的变现是一样的,但是评估的要求技术性更高。在2014年,我们对一个公司的商标进行了评估、拍卖,成交价值达到了3000多万元,圆满地帮助200多名员工讨回了他们的薪金。”
同时,执行法官对公司现法定代表人魏雪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将被执行人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与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是原法定代表人、现董事长张宝全,且合同签订2个月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就发生了变更。经现场合议,法院决定对直接责任人张宝全下达限制高消费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周孟炎介绍,所谓“限制高消费”,指的是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法律共列举了9类消费行为。“包括交通方面乘坐飞机、高铁,还有包括海运方面二等舱以上的。同时,也会有置产方面的,比如不得购买不动产之类的。如果当事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他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根据他履行义务的行为(批准后),这之后就不用了再限制他的消费行为。”
在强制措施的保障下,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面对镜头作出了还款承诺。
当天,另一批执行案件则由欠薪而起,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履行员工工资款,34起劳动争议案件标的额总计170余万元。在直播的第二现场,法院依法查封了公司相关知识产权和机器设备,将用拍卖款兑现工人工资。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民鹏表示:“两起案件中一起是市营商环境案件,一起是涉民生案件,这两种案件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常规案件,但我们选择对这两类案件进行执行,也是为了体现我们对这两项重点工作的关注和重视。从执行现场来看,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智慧执行和善意执行的理念,也展现了我们攻坚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