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张大强、黄林的住所依法采取了强制搜查措施。
申请执行人韩小林与被执行人张大强、黄林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申请执行人韩小林为二被执行人装修房屋,在装修工程完工交付时,被告张大强、黄林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申请执行人韩小林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了装修装饰工程,并经二被执行人验收合格后交付其使用。但二被执行人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在申请执行人的多次催要下,二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出具了欠条一张,并承诺了还款期限。到期后,二被执行人拒不支付下欠工程款及约定的利息。申请执行人诉至本院,经柞水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执行人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却与执行人员打起了太极,表面上积极应对,实际上毫无自动履行义务之意。案件执行人员遂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对被执行人的人身及住所进行强制搜查。执行现场,执行人员按照预定方案进行搜查,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最终执行人员从被执行人张大强人身搜查出现金3000元。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口头教育,说明了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张大强,表示会尽快和申请执行人协商,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此次搜查行动,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树立了法律威严,也展现了柞水法院执行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担当和攻坚克难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