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筹够钱了,现在已经到达法院。”近日,良庆区法院执行法官临近下班时接到被执行人、南宁市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周某的电话,周某在电话里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至此,一起涉案标的近40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过多日僵持,最终圆满执结。
该案还要从一年多以前说起。2017年10月,苏某云单手骑电动自行车搭载黄某盛在行驶过程中,撞上停靠在道路右侧由吴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事故造成苏某云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吴某驾驶逃逸。
去年5月,原告黄某明、黄某盛、苏某纯、李某与被告吴某、南宁市某物流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决南宁市某物流公司、吴某连带赔偿黄某明、黄某盛、苏某纯、李某将近4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南宁市某物流公司、吴某并未履行其义务。
无奈之下,4名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南宁市某物流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承诺筹够执行款与当事人达成和解,请求法院先不要把该公司列入失信人名单。但几天过去了,该物流公司再次食言,并未按期履行赔款义务。
“今天如果还不把执行款交到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近日,良庆区法院执行法官致电被执行人并要求对方限时履行赔款义务。“好的,我一个小时后拿钱到法院。”被执行人周某慌了,承诺在下班前拿钱到法院履行赔款义务。
当天临近下班,双方当事人均来到法院,在主办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至此,这起涉案标的近40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过多日僵持,最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