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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假期定位“老赖” 拘留威慑速还款

发布时间:2019-04-12   |   来源:

       “法官,江某回来过清明了,你们快点过来!”4月7日10时许,一通申请执行人张某拨来的电话,让宁国市法院的执行法官提前结束假期,迅速回归岗位,将长期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江某拘传到案。


      数年前,江某做生意向张某借款,因资金断裂迟迟未还欠款,张某遂诉至宁国市法院,判决生效后,江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江某与张某达成了还款计划,但江某在给付30000元后就以无能力履行义务为由,未再履行剩余义务,且手机关机、外出躲债失去踪迹,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江某被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其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行为,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江某万分后悔,恳请法院准许其与张某进行协商,分期付款。法官遂联系张某到法院进行协商。江某见到张某立刻向其诚恳致歉,表示自己一人独自扶养小孩经济实在困难,现在只能拿出三万元,四月底会再凑出两万元进行偿还,并找来案外人陈某为余款提供执行担保,张某与江某再次达成和解协议。根据被执行人江某的认错态度,宁国市法院决定暂不对江某实施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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