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通过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王某与林某系邻居关系,因林某需资金,遂向王某分两次借款1.7万元。后王某多次催要,林某均未偿还。后经法院判决林某偿还王某借款共计1.7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愿意履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林某一直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且执行法官也未能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数日后,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林某踪迹,当即随同执行法警将林某拘传至法院调解室。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当场向林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对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随后将其送至萍乡市拘留所。林某被拘留后,认识到自己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便通过拘留所干警联系到其妻子,让其妻子携带1.7万元现金到湘东区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亲手交给了申请人王某。执行法官遂提前解除了对林某的拘留措施,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