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 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诚实守信个人可以享受15种优惠便利,包括享受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便利,享受同等优先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惠,享受政府公益性场馆服务便利,在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游览时可免押金租借导览设备等。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体两面。目前,我国对失信惩戒的规定比较完善,许多领域、许多行业都已经施行“黑名单”机制,既有限制行业准入的行政性惩戒,也有限制高消费的市场性惩戒,还有行业性惩戒、社会性惩戒等。但对于守信激励,相对来说处于“空白区”。而事实上,融资、租赁、出行、旅游、创新创业等许多社会事项,都具有享受信用便利的空间。让信用纪录良好的守信主体受到更大尊重,可以进一步增强守信者的获得感,让他们更直观地认识到“信用有价、守信受益”,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激励对象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曾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等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的个人;二是经由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机构推荐的诚信状况为优秀的个人;三是个人申请。可见,有别于已建立的各类信用体系,此次的激励名单数据库具有独立性。为保证其可信可用,就要突出一个“联合”,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比对确认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后,才能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实行联合激励措施。此外,联合激励对象不能“一劳永逸”,相关部门应对名单实行动态调控,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立即从名单中删除,才能起到公平公正、公示公开的作用。
当然也要看到,守信激励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协同治理模式。包括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公共管理模式,以“芝麻信用分”“腾讯信用分”为代表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有通过行业协会建立的会员管理模式。如何向市场借力,是数据库发展壮大后无法避免的问题。一方面,要鼓励社会主体提供市场化、社会化的激励措施,在消费、信贷、旅游等涉及个人吃、穿、住、行的多个领域开展联合激励;另一方面,应该扩大激励对象的范围来源,通过理顺现代征信体系的管理体制,与各类征信组织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把15项优惠便利开放给更多守信者。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其推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情况,截至今年4月底,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此次个人激励数据库的建立,又将信用体系建设往前推进一步。但如何突破羁绊,促进更多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达到全国征信体系统一,仍然有待我们进一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