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社会的不断发展,个人征信报告已经成为每个公民的“经济身份证”。在升学、就业、出行购票、申请贷款等方面,个人信用记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保持良好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必须有,毕竟这个社会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以侵犯别人的利益为家常事,总是想利用别人而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被贷款”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
首先,跟随笔者先来了解一下,遭遇“被贷款”会有什么后果?
1. 如贷款未还完,理论上“被贷款人”要按时还贷,“被贷款人”名下的银行存款也有可能被划转抵扣;
2. 如逾期未偿还贷款,恐被银行征信中心列入黑名单,致个人信用受损;
3. 个人征信出问题,可能导致无法正常贷款买房、买车、旅游,乘坐交通工具出行被限和无法办理信用卡等。
看来遭遇“被贷款”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其次,如何才能避免“被贷款”呢?
第一点:不管任何时候,你的身份证都不能出借。
对于身份证的使用,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更不能借与他人,有些事情需要你的省份证复印件的时候,一定要在复印件的上面注明复印的用途,这是你的权利,记住一定要注明!
第二点:注册各种信息的时候,需要当心。
现在很多的网站以及各种app需要注册信息,首先你要明白你注册信息对你到底有没有用,然后注册之后一定要保存好各种资料,再就是你务必要明白一点,不是大公司大网站或者社会认可度较高的网站或者app尽量不要去真实注册。
第三点:保管好你的手机号码。
一个人的手机号码,最好是不要轻易透露给别人,更不要把手机号码跟身份证挂钩。自己的手机号码,不到万不得已也不要去更换,并且要随时注意手机接收到的各种信息,特别是手机上收到的贷款信息,如果不是亲身所为,请一定要注意及时查询,因为现在的各种贷款都需要手机验证,在收到验证码以后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第四点:正规的贷款手续,还需要你个人的签字认证,这个时候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了,所以说自己在生活中的签字,也要注意下,签字之前,务必要明白,你签字是要做什么。
另外笔者认为,绝大多数人最为关注的还是“被贷款”后该如何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被贷款人有权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被贷款人有权要求认定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也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银行与真正贷款人串通订立贷款合同的行为,对被贷款人无法律约束力,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银行认定被贷款人不知情的贷款合同无效。
2.如果账户存款被扣款,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退还被扣本息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因银行拒不返还而引发诉讼,则应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他人假冒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并不能对被贷款人产生约束力,也不能成为银行扣除被贷款人存款抵作贷款本息的合法依据。如果被贷款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存款被银行抵扣,有权要求银行退还被扣本息。
3.如果因为被贷款产生不良信用,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如果被贷款而导致被贷款人信用不良,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毕竟,不良的信用贷款是会影响到能否获得审批的关键因素。
当然,非银行贷款方也可参照上述维权措施进行维权,融360小编提醒,受害人遭遇“被贷款”的情况可能各有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进行维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