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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2018年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6-20   |   来源:中宏网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了《山东省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强力信用支撑。

       《要点》提出,2018年是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推进《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为引领,以实施《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支撑,以深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强力信用支撑。

       《要点》要求加强社会信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执行落实和跟踪调度等工作。二是,研究实名制有关意见。三是,健全完善我省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四是,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山东)”官网异议处理、信息公示及提前撤销等管理制度。五是,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六是,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赋码工作,积极做好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宣传工作,引导个体经营者办理换证。

       《要点》提出有效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依托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对信用信息归集、披露、应用的枢纽作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不断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逐步实现单渠道、多源头、全覆盖的数据归集,通过技术手段,力争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要点》启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建设,持续优化平台功能。深化“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服务功能,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示,以公示带动采集,实现信息采集和公示相互促进。进一步优化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状况自测和查询服务。加强平台和网站的信息安全,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全省各级信用平台和信用官方网站的一体化建设工作,研究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县(区)级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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