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兰州市出台《兰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兰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实现红黑名单在线查询和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共用,包括红黑名单信息、法人基础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企业异常名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19类信息,涵盖法院、税务、环保、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30个领域。
《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共八章二十六条,主要从职责分工、人员管理、系统运行与维护、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数据安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信用门户网站的使用、运行和管理工作。《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级各信源单位负责“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信息的提供,兰州市大数据局负责“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兰州新区及各区县负责各自信用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市大数据局负责进行检查和监督。兰州市大数据局、兰州新区及各区县要对网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严格把关。根据国务院对政府网站的要求,确保信用动态栏目每周更新,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典型案例等栏目每月更新。
《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兰州市大数据局定期对市级信用门户网站及兰州新区和各区县信用门户网站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