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杨某某在麻江,立即出警!”3月17日晚上8点30分,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接到被执行人杨某某在麻江县的消息,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前往麻江县拘传被执行人杨某某到三穗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2020年10月27日,三穗法院受理田某某申请执行杨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杨某某应支付田某某6000元租金。经查,被执行人杨某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三穗法院采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作出限制消费令等执行措施。
将被执行人杨某某拘传至三穗法院,经执行干警一晚上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杨某某仍不履行相关义务。3月18日下午,因杨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意逃避执行,拟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杨某某在被拘留前进行核酸检测、体检过程中,感受到人民法院执行措施是“动真格”的,急忙向亲友求助,当场履行3000元付款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由担保人担保3000元义务,承诺10日内付清所有案款。
近几年来,三穗法院加大对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让其闻风丧胆,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