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13日),北京市昌平法院通报称,11月2日,在铁路公安的配合下,昌平法院在火车站控制了身负百万元债务的“老赖”杨某。这是今年9月京津冀三地高级法院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意见》后,北京法院首例在铁路公安的协助下异地成功查控被执行人的案件。
杨某是某批发市场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9月,法院判决该市场对一起案件承担530万元的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多名被告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批发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杨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由于被执行人都不在北京,昌平法院执行法官王帅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下落,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今年9月,京津冀三地高级法院与公安部铁路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动查控被执行人的工作意见》,王帅法官想到被执行人可能因业务或居住等需要在京津冀一带出行,便通过北京高级法院向铁路公安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购买火车票的信息。几天后,王帅收到了反馈信息,失信被执行人杨某购买了K386次列车的普通火车票,乘车区间为四川营山至河北邯郸,该列车将于11月2日12时21分到达邯郸站。
三地执行联动机制随之启动,邯郸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武安市法院派人配合此次行动。11月2日,王帅与法警赶赴邯郸,其间多次与列车乘警电话沟通,确认杨某在该列车上。当天12时,昌平与邯郸两地法院干警来到邯郸火车站,在站台等候杨某的出现。
12时21分,K386次列车准时进站,经停4分钟期间,邯郸站民警控制住杨某并将其顺利移交给王帅。
杨某对王帅称,他以为自己不能坐飞机、高铁,没想到乘普通列车也被发现了。王帅反复告知其拒不执行带来的后果并详细释明了法律规定,杨某仍表示无法还款。于是,昌平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在邯郸中院及武安法院的配合下,杨某在武安看守所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