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周六)晚9时许,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团干警再出发终将被执行人宋某停擒获,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思想教育,被执行人宋某停认识到拒不执行的错误性,当场承认错误,并积极履行了全部欠款,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原告李某某的铲车租赁给被告宋某停使用,2016年10月9日经结算,被告出具8500元租金欠款证明条一份,2017年1月23日,被告支付原告4500元,下欠4000元租金未付,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无果,故依法成诉。2019年3月5日渑池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宋某停支付原告李某某租金4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执行支付租金及利息。2019年5月9日,原告向渑池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宋某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一场执行拉锯战拉开了序幕。执行干警首先及时与申请人李某某取得联系,因申请人家在外地,对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也不是很了解,称被执行人的电话虽然能接通,但总是推脱拒不还款。接着,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电话与被执行人宋某停取得联系,他总是以尽快执行、保证执行的话语来敷衍执行干警,但却没有实际履行支付义务。给其发信息也总是以“我有点事、稍后联系、有事、晚会回你”等内容搪塞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宋某停家中查找均未果,通过司法查询系统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僵局。
执行干警随即将案件执行情况向团队长汇报后,研究制定了执行方案:一是加大查控力度,不定期进行网络查控以及传统查控。二是多方展开调查,走访周边群众寻找执行线索。在多方调查后,掌控到被执行人宋某停常年在外打工,经常在新安县某宾馆出现,只有周末返回家中。根据线索执行二团于10月13日(周日)晚8时许,组织干警前往新安县某宾馆查找,在查证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刚刚离开不知去向。10月19日(周六)晚10时许,执行干警再次出发,终将被执行人宋某停擒获。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发挥了锲而不舍的攻坚精神,认真践行“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工作思路,遇到问题积极主动找方法解决而不是找借口回避,面对问题“迎难而上”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渑池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执行为民守初心、履职尽责勇担当”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