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7日从霍邱发布了解到一则执行案讯:因借钱不还玩失踪, “失信人”房产被县法院查封。
原来,王某借别人50万元不仅不还,法院判决后还外出躲债。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赶往六安市,将王某在六安市裕安区购买的商品房进行了查封。
2018年3月10日,王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徐某借款50万元,约定月利率为1%,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到期后,徐某便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刚开始还答应还钱,随后便一拖再拖。
今年1月,徐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徐某借款本金50万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并一直躲在外地,无奈之下,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打电话给王某,要求王某尽快还款,王某态度非常蛮横地说:“他把我告了,等于把我逼上了绝路,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为了尽快让徐某拿到案款,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王某在六安市裕安区有一处房产,且该房产可以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将借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到达六安市区,立即在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
下一步,如果王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官将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将借款执行到位,保障徐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