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王局长和徐法官,这么热的天为我的事情跑了一上午,感谢感谢!”近日,炎炎烈日下,申请人马某握着海安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德俊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十几年前,申请人马某在做工过程中不慎跌伤,造成五级伤残,因排尿困难需终身携带尿袋。马某诉唐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唐某赔付十一万余元。案件当年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不料唐某之后一直东躲西藏,始终未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天上午,申请人马某来到海安法院执行大厅,找到承办人徐涛法官,反映说多年未见的被执行人唐某现在可能在家。徐涛法官立刻向执行局局长王德俊汇报,王局长当即决定亲自带队前往唐某家,会会这个多年不见的“老赖”。
当执行人员顶着38℃的烈日赶到唐某家。徐涛法官向唐某表明身份、释明来意后,唐某表示自己年纪大了,现在没钱,一副破罐子破摔之势。徐涛法官依法对唐某家进行搜查,现场搜出现金500元并当场交付给申请人马某。
徐法官从情、理、法等方面对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希望其能换位思考,理解一下马某的生活不易。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唐某每年履行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