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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产拒不执行判决 贵阳俩“老赖”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9-05-17   |   来源:

       5 月 15 日上午,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两名被告曾视法院生效判决为空文,隐匿财产,拒不执行,后被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

       据悉,陈某勇与万某某、金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于 2016 年 2 月年判决生效。因万某某、金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向陈某勇赔偿 98660.14 元的义务,陈某勇于 2016 年 4 月向花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向万某某、金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其均未履行义务。

       2016 年 10 月 20 日,陆文军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万某某传唤到法院,并对相关法律进行释明,万某某表示清楚认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如土地房屋被征收,获得征收补偿款后及时支付案件执行款。而被执行人金某某经法院多次到其户籍住所地查找其下落均无果,亦未查询到其名下财产。经承办法官向申请执行人陈某勇释明后,此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 年 11 月,申请人陈某勇申请恢复执行。经法院多方查实,2017 年 1 月万某某、金某某的房屋因项目开发分别被征收,同年 1 月 8 号金某某账户内收到搬迁补偿款共计 716658.86 元。陆文军法官知晓该情况后,立即通过金某某登记在征收补偿协议中的电话与其取得联系,但其谎称正在忙便将电话挂断,后拒绝接听法院电话,同时,金某某还将上述补偿款转账后销户,拒不执行。同年 1 月 24 日,万某某与丈夫在房屋征收中心领取搬迁补偿款 894504.44 元,但其将电话长期关机,以逃避执行。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万某某、金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认可,并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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