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帮助下,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这是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又一次大显神威。
2015年11月,谢承包了某工地水电施工工程,刘某受雇于谢某清包人工,工程结束后,谢某以刘某未按图纸施工造成损失为由拒绝支付26000元劳务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向芦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谢某按照合同规定支付26000元劳务费,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谢某支付刘某劳务费26000元。判决生效后,谢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对谢某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法官查到被执行人谢某账户内有存款数十万元,对于这种有财产却拒不偿还债务的行为,执行法官绝不姑息。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产,执行法官当即对谢某的银行账户实施了冻结措施。在账户被冻之后,谢某才明白法院判决不是儿戏。
2019年4月10日,在主动与执行法官沟通后,被执行人谢某主动将欠款汇入芦溪县人民法院标的,在为申请人办完领款手续后,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