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典当纠纷案件成功拍卖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收效良好。
据了解,该房屋是江门市某典当行与欧某等五人典当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法院依法进行司法拍卖的被执行人名下有抵押关系的房屋。8月17日,买受人成功拍得该房屋后,被执行人欧某作为房屋的居住者却一直拖延履行房屋的交付义务。
11月8日,为保证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第一次上门进行强制腾退,被执行人却拿出一份所谓的“证据”,证明其“债务不存在”。为慎重起见,执行法官当即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对证据进行核对。经质证,被执行人当庭承认债务是真实存在的,并承诺会在11月12日前搬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给法院。到了约定的期限后,被执行人只交来房屋钥匙, 并没有实际将房屋腾空,欧某还隐瞒其与另一位被执行人刘某有一间共有房屋的事实,想要欺骗法院该房屋是其唯一住房,以向申请人索取住房租金,性质十分恶劣。
经法院查明,此次所拍卖的房屋并非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 不符合保留租金的条件,因此,执行法官再次向被执行人发出迁出公告,责令其必须在12月7日上午9时前完全迁出, 如未迁出, 法院将会上门进行强制腾迁。
因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公告内容,12月7日上午,蓬江法院执行干警到达该房屋, 经呼唤敲门确认房屋内无人后, 在派出所干警、物管公司员工、买受人的现场见证下, 由专业人员对该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在法官清点屋内物品后, 由专门搬屋公司运至临时存放场地, 通知被执行人自行领取。至此,腾空的房屋也得以成功地交付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