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欠几千块钱吗?用的着抓人吗?”近日,当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突击一栋两层别墅楼时,被执行人妻子嚷嚷着阻碍执行,执行干警进入被执行人应某某家中,只见房间装修的富丽堂皇,难以想象是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欠款5520元。12月10日,记者从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应某某最终被依法拘留15日,并处20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原告于某某诉被告应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明被告应某某有一台钩机,常在建筑工地作业,因加油不方便,原告于某某根据被告的要求,到被告钩机所在工地,现场为被告提供柴油,每次出具“欠条”一份,累计5520元,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应某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于某某柴油款5520元。判决生效后,应某某未履行判决书明确的义务,原告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应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其仍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法院依法将其司法拘留,并对应某某做出罚款2000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