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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30   |   来源: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闽药监综人〔2019〕9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药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管理,加快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省局结合今年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执业药师配备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药品经营企业要按照原省食药监局《关于调整新开办零售药店经营条件的通知》(闽食药监市〔2010〕101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食药监认〔2013〕154号)等文件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省局和各设区市(含)以下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业药师配备的督查检查工作力度,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一经查实,省局将注销其执业药师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二、强化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执业药师药事服务能力

福建省药师协会作为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的专业部门,要按国家药监局和省局要求,认真制订培训计划,优化调整继续教育课程模块结构,进一步完善网络教育资源,切实做好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学分管理要求组织培训,切实安排好必修课和自修课的比例,保证学员达到学分要求。要加强对自修学分的管理,执业药师自行参加的自修活动须经省药师协会认可。执业药师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让执业药师参加培训学习、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增强执业药师诚信和自律意识

省药师协会要按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好政府和执业药师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增强执业药师诚信和自律意识。倡导执业药师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及政策,坚守执业理念、遵守执业行为、杜绝“挂证”现象,要诚实守信,做好人民健康的守护者;广大执业药师要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切实履行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四、加快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今年8月14日统计数据显示,我省执业药师注册总数14643人,按全省人口3941万人计算,执业药师人数占比3.72人/万人。距离《“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到2020年达到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的目标还有微小差距。自今年起,省局恢复每年度组织一次全省药学(非临床)职称资格考试,考试科目知识点设置与执业药师考试基本保持一致,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药学相关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考试。通过组织考试,达到逐步提高药学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的目的,同时也为提高我省执业药师考试通过率奠定坚实基础,最终确保实现全省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达到4人以上的目标。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19年8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注册与审批处,药品流通处,福州、厦门、三明稽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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