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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交通助推行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9-03-29   |   来源:信用中国

       “现在国家开始对长途客运企业开展信用评估了,我得赶紧上网查查我们公司被评是什么等级。”去年年底以来,道路客运圈子里,不少企业主关注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部分道路客运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也更加关注自身企业的信用记录。


       为精准开展对交通运输领域企业的分类监管,促进行业守信自律,国家发改委组织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相关大数据机构,对全国9400余家长途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开展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且分别在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2月15日发布了2期部分道路客运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不难看出,交通领域信用建设正在逐步细化。


       细分领域逐步覆盖


       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快形成


       “手机里两个共享单车APP上都付了押金,申请好久还没通过退还。”共享单车出现后解决了王小姐从家到地铁站的“尴尬”2公里路程,但是使用信用免押金骑行后,几百元押金取不出来让她感觉有些“尴尬”。


       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网约车......近年来,交通行业新业态不断涌现,这些交通行业新业态缓解了城市交通痛点,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押金难退、安全隐患等问题和漏洞也相伴而生。


       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规就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和押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问题上,新规明确“押金应当日退还给用户”。


       根据新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交通运输新业态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运营企业的信用信息。相关管理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运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失信的运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运营企业须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公示“不挪用用户押金,依法合规管理用户资金”的信用承诺。


       为整顿网约车市场,2018年5月11日和14日,交通运输部连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不仅包含如“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运营”“马甲车”“乱收费”等明显违规现象,还将如“乘客个人信息泄露”等用户信息的保护列入管理范围,更符合民众对网约车这种新业态的管理需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也将网约车纳入考核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引导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


       专项治理集中整治


       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失信问题


       “年年赶春运,这些年总的感觉就是越来越顺畅了。”在北京工作的肖先生表示,今年下载了“诚信春运”APP,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暖心服务等都可以试试提交,每个人都是春运的监督员和维护者。


       春运是一年中客运流量最集中的时段,期间公安、公路、铁路、水路、民航持续加强信用记录建设,依法严惩“车闹”“机闹”“高铁霸座”等旅客失信不文明行为,开展客运企业公共信用评价,营造诚信春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重点城市志愿服务力量,落实联合激励措施。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将信用监管纳入春运保障的第四个年头。不仅仅在春运这一重要时点,在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网约车、共享单车等细分领域和新兴业态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正成为创新规范行业秩序、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近些年,我国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取得长足发展,旅客运输能力显著提升,但交通出行领域的诚信水平、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2018年8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第一阶段,治理的对象范围为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城市出租企业(含巡游和网约出租车)和铁路、民航旅客。第二阶段,将针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道路客运驾驶人、出租汽车驾驶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失信主体,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交通出行领域“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等网站向社会公示。


       “要充分运用信用手段特别是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以公路超限超载联合惩戒为起点,着力解决好行业存在的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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